第一天,你不在的日子。

早晨,住家附近,我看見一對情侶牽手出門。我想,這也是種日常風景。
他們好平淡,平淡的令人羨慕。 

昨晚車子駛離了桃園機場,反方向離飛機越來越遠,
你還沒走,我們已經離開。套句寫給你的信,「這只是開始。」


夜晚的車窗,映照出的臉龐,我看起來有點疲憊與不快。
可我沒有不快,我只是比我想的還落寞。
 

分離,是我們自出生以來不可避免的場面。每分離一次,我們聚餐一次。

天下無不散的筵席,我們靠著吃喝,聚 然後散。 
每一次都會想說,再也不想分離了,但我們,也因為如此珍惜與其他人們的緣分,

 「這次見到的人,很可能這一生再也不見」

 
或許是受到連續劇與肥皂劇的荼毒,其實在這之前一直覺得,
離別的場面(這裡是指「愛人啊~麥來離開ㄟ嘿囉感尬」←宅女小紅上身)很蠢。


可就在機場的那一刻,分離的當下,才知道,我比想像還要倔強,
什麼都不說,也或許是刻意忽視......
要說些什麼好像都不夠適切,也不足以表達我們所想。

在吻你的瞬間,突然明白了你跟我一樣,
顫抖的脣讓我害怕自己會大哭。

想要哭的時候,如果刻意讓淚水不要奪眶而出,
那瞬間,嘴裡會變的鹹鹹的。

連說話或是對視都沒辦法,
即使我們不說再見、想念或者更深的情緒,但卻能感覺到我們的肢體,這是吻別吧, 

連我自己都覺得好笑,
(對~是「好笑」,用文字表達說來或許是矯情,但當時我比誰都還害怕,
我竟然變得好像不是我,這種或許是好的改變,讓我覺得你像候鳥旋即就要離開。)

終於能了解戀愛改變一個人的是什麼,
變得不再像高傲的自己,無法偽裝。 

好強的人是很難戀愛的,因為會格外無法忍受自己的軟弱。

 

他們都問,「我要怎麼辦」「你怎麼不跟著一起走」
去哪兒呢?我的計畫,我的生活, 太過平凡的讓我眷戀。

 

你不在的第一個晚上,台北起了大雨。

我想掩飾,

我就是這樣固執,那樣不討人喜歡,不坦承,跌倒也要跑, 但那是我的驕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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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naminoji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