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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之前曾買了一本日記本,用它來塗塗抹抹。喜歡用手記下一些小事,自己的字跡留下的就像是自己走過的路,一種生存的證明,證明著我也這樣真切的活在這世上...它有著淡淡的藍,當時看到就毫不考慮的把它買了下來,裡面有著溫馨的小插圖合一些發人深省的小語,其實這只是個觸點,因為文字,回憶的洪流往往便會宣洩而下,將我們淹沒,掉進旋渦中,久久無法自己,這就是文字的魅力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其實可以遺忘的不只是你-

我想遺忘這全部的一切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真的!如果可以!    

我想就這麼從頭來過  

可是

凡走過必留下痕跡

這句話

真是一點也不假       

 一步步經歷過的     

要忘          

怎麼可能說忘就忘

我只是強欲抹煞掉記憶中的某個部分,

甚至以為只要忘記   

就可以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,

只是我現在竟然連你也想要忘記,

我不想記得/遺忘什麼了,

也想什麼都記得/遺忘

 只要我閉上眼,

就不必再記得/遺忘什麼了吧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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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naminoji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