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連BLOG上的新聞才想起上次在奇摩上注意到的一則新聞
一看到就很生氣馬上去連署了。

韓國首都──首爾市政府在日前(3月24日)對外發表了「狗肉衛生管理政策」,
將「狗」列為家畜項目,讓狗肉合法成為可食用的肉類。


雖然各國有各國的國情,但若連政府讓吃狗肉成為合法化,
難道不覺得有些羞愧嗎?
以上沒有歧視或貶低任何國家的意思,
但我想人類真 的可以食用的食物資源已經很多樣化了,
若是政府要立案合法,豈不讓人民更加的認定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嗎?
這樣是否是正確的價值觀?

在台灣虐待動物案件也是在新聞中常有所聞,
雖然聽聞到時也會十分氣憤
但總覺得這樣的事件還是層出不窮,
我想人類還是對其他生物的生命認同與認識薄弱,
每個生命都是具有其個體性,
他們也有生存的權利
有時候很想大喊「人類少自以為了!」
沒那麼偉大,也不該如此任由妄為ˋ3ˊ

雖然當時一看到就前去連署,
(個人雖然對公更事務並為積極參予,但俄算是小小的積極道德吧)
但是最好的方法還是告訴身邊的人,
希望所有人都能前去連署寄信給韓國,
讓他們中止這項不文明的法案。

在抗議信件範例中的一段話
看到感觸還蠻多的,引用如下:

人類飼養狗和貓作為夥伴,已至少有一萬兩千年以上的歷史,
在過去2、30年來,人類動物互動科學(anthrozoology)並逐漸集結出共識:
同伴動物對人類在心理和生理健康上具有貢獻,
牠們可以給人類親密性和支持性,
緩和人們慢性生活壓力對健康的負面影響,進而達到保護和對抗一些疾病。
當代犯罪社會學也逐漸認知到,
動物虐待和家庭、兒童暴力具有高度關連。
一旦狗成為可以隨時宰殺成為肉用的動物,
所帶來的社會和教育心理衝擊,將無法想像。


動物們與人類作伴在人類的生活模式中
已經在各個國家都行之有年了,
與其其稱牠們為寵物(pet)不如說是朋友(一種companionship)吧
動物們的陪伴,也是人類心靈的一種治癒,
人與人相處或互有時候都有眾多方面的考量,
動物卻會很單純的信賴你。(只因為你是牠身邊對他好的人)

而且虐待動物有時候已經是一種心理行為的偏差反映到外在行動了,
人類學家Dr. Albert Schweitzer曾提到,
「漠視動物性命並認為生命沒有價值的人,正傾向認為人類生命也是沒有價值的。」

通常連續殺人犯,在小時候就有殺害或是虐待小動物經驗。
這些研究也說服社會學家、法律制定者,虐待動物是暴力病理學的第一個徵兆。
動物虐待不僅是呈現虐待者人格變化的一角,更是更深層的心理扭曲。
更多研究發現,虐待動物是第一步,再來人類就是受害者。
(可是大部分人類總覺得不要危害到我就好=.=)

最後是遇到虐待動物行為→請即報警。

-------【動物保護法規定】-------

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,
        並得公布其姓名、名稱或照片:

一、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,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,
  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。
二、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,宰殺犬、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。
 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,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,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 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︰
一、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,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、虐待或傷害,
   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。
二、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,棄養動物而未致有破壞生態之虞。
三、違反第六條規定,惡意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。

想詳細了解請到>>>農委會─動物保護法頁面去觀看相關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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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人一封信 阻止韓國開放吃狗肉

更新日期:2008/04/09 08:00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

「我不好吃、請不要吃我!」韓國首爾市日前宣布要把狗列為「食用家畜」,讓吃狗肉合法化。台灣、韓國環保團體昨天聯手痛批韓國是「亞洲最不文明的國家」,將串聯亞洲各國一人一信阻止野蠻立法。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,首爾政府合法化吃狗表面上的理由是基於衛生管理。但他認為這只是藉口,首爾政府要先檢討是否落實衛生管理。他呼籲韓國總統李明博不要做「不文明的總統」。

朱增宏說,人類無論如何不應將狗視為可以吃的動物,包括台灣、香港等地都已禁止吃狗肉,已擁有經濟優勢的南韓還將吃狗合法化,令人匪夷所思。

韓國長久以來有吃狗肉的習慣,政府放任肉狗飼養場以不人道的方式養狗、殺狗、市場上光天化日賣血淋淋的狗。環保團體昨天公布錄影帶,肉狗飼養場環境髒亂,狗只能擠在非常小的空間埵Y廚餘、發霉的麵包,母狗被強迫配種兩、三胎後就被屠宰,慘不忍睹。

韓國維護地球動物協會代表朴素妍昨天氣憤表示,李明博上台後面對狗肉問題,「退化到未開化的原始時代」。韓國現有一千萬人口飼養狗,如立法成功,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家犬被棄養,流落到狗肉市場,狗肉市場將更加猖獗。

雖然政府承諾只能吃飼養的肉狗、不會吃寵物,但朴素妍質疑一九八四年首爾市就明訂狗肉是不潔的食物,禁止流通,但政府並未取締不法販狗的業者,任由每年兩百萬隻狗被屠殺。現為了規避責任乾脆把吃狗合法化,「荒謬可惡」。

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發起一人一信給韓國總統李明博、首爾市長吳世勳,民眾可以上網站發信
 一人一信給韓國新任總統 阻止韓國成為立法開放食用狗肉的國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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© 以下照片為原網站版權所有

另外,以下圖片過於寫實,血腥,觀看者請引以為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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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的領域性非常強。為了防止狗爭吵或互咬,在運輸時,業者需將鐵籠塞滿狗,讓牠們動彈不得。幾乎每隻狗都被塞成「U」字形! 目前韓國狗肉一斤約可賣到1700韓元(約台幣60元),一整隻大黃狗則可以賣到15-20萬韓幣(約台幣6700元)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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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在市場上「挑狗肉」。 代宰犬隻籠子上,放著兩隻狗屠體。對具有靈性的犬科動物而言,是多大的折磨?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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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隻狗將被勒死,牠死命的抵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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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隻狗將被吊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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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隻大黃狗,使盡力氣抵抗,最後仍被活活吊死、宰殺。死不瞑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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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是忠誠度很高的動物,牠們信任人類!請協助韓國動保團體阻止韓國成為立法開放食用狗肉的國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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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naminoji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